陕西金桥环境保护有限公司为您提供2021年、法规有哪些重大变化。2021年,法规有哪些重大变化?
随着社会的发展,环境污染日益,粉尘净化处理,烟气净化处理显得-重要,对于粉尘净化处理,烟气净化处理也越来越重视。损坏生态环境将赔偿;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;危险废物名录更新;......2021年1月1日起,一批与生态环境保护息息相关的正式施行。重点都为你划好了,快来关注下吧!
(二)生态环境功能损害造成的损失;
(三)生态环境损害调查、鉴定评估等费用;
(四)清除污染、修复生态环境费用;
2.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<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>
2020年11月25日,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<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>(以下简称<公告>)。
<公告>明确,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。禁止我国-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、堆放、处置。<公告>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
3.危险废物名录更新<危险废物名录(2021年版)>
2020年11月5日,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<危险废物名录(2021年版)>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
共计列入467种危险废物,较2016年版<名录>减少了12种。附录部分新增豁免16个种类危险废物,豁免的危险废物共计达到32个种类。进一步明确了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废弃-的范围,以及废弃-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要求。
4.新化学物质“防火墙”<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>
为-关于打好污染攻坚战的-,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生态环境部组织修订并于2020年4月29日发布<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>(以下简称<办法>)。
<办法>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<办法>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,进一步-环境风险,优化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申请要求,细化了登记标准,同时强化了事中事后和新危害信息等方面要求。
5.环评报告可主动“撤回”<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表)审批程序规定
2020年11月5日,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<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表)审批程序规定>(以下简称<审批程序规定>)。
在总则中,增加了生态环境部和技术评估机构主动服务、加快-的要求。在申请与受理阶段,简化和明确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表)的受理要件,推行“互联网+-服务”,明确建设项目审批申请的受理以网上受理为主,不见面审批。技术评估和-阶段,增加建设单位可以撤-告书(表)、-和技术评估不得收费的表述。修订后的<审批程序规定>,有助于规范审批程序,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。
本公司做事业20年,公司业务主要涉及粉尘净化处理、烟气净化处理、工业噪声治理、污水处理、餐饮油烟处理等,有这方面的需求的各行各业的朋友们,欢迎-咨询本公司。
本公司主营:
油烟净化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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粉尘净化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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油水分离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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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气治理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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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气净化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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